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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以毁容相威胁合伙抢劫三陪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3: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得知三陪女李某有钱后,王某等4人以破相相威胁抢得银行卡,并提现12万元。近日,平谷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半,其他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到11年半不等。同时,4人共被处罚金5.5万元。

  检察机关起诉称,去年2月10日,朱某以介绍朋友为由将李某带到平谷一出租房内。随后王某伙同侄子二人对李某进行殴打,并拿出刮脸刀威胁要破了她的相,以此成功抢走李
某人民币800元、建设银行龙卡1张,并逼她说出了龙卡密码。之后的5天内,王某与同伙宋某先后用这张龙卡从银行支取现金12万余元,分赃后逃匿。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组织、策划作用,被认定为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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