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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绑架初三学生后撕票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两名高三学生伙同社会青年将一名15岁的初三学生绑架到旅馆,勒索12万元现金。看到街上有警察时,三名绑匪用布带勒死了人质,并将尸体藏匿于床下。7月28日记者获悉,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绑架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三人被判处死刑,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19岁的吴岱峰原是巴州区巴中中学高三学生。去年12月14日晚,吴的朋友王军
(化名)来到学校找到吴,称没钱过年,准备将家境富裕的肖平(化名)绑架,勒索钱财。吴同意后,王又称绑架后不管能不能搞到钱都要弄死肖。第二天,王买了手机卡、手套、封口胶等作案工具。随后,吴的同学马荣和王的朋友熊佳也加入进来。

  12月24日12时许,吴岱峰、马荣在巴中中学龙湖校区门口将该校15岁的初三学生肖平带到一家旅馆,逼其说出他妈妈的手机号码。吴换上新手机卡后拨通了肖平母亲的手机,要求对方拿12万元赎儿子。王军到肖平家门市监听动静时,打电话告诉吴岱峰,“街上有警察和警车”,怕被发现的吴岱峰、马荣、熊佳三人遂用布带勒死了肖平,将尸体藏匿于床下。作案后,三人回到各自的学校上课。

  12月30日下午,警察通过对手机的监控抓获了王军,并找到了肖平的尸体。12月31日,吴岱峰、马荣归案。2006年1月1日,逃到成都的熊佳向成都警方自首。

  巴中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军、吴岱峰、马荣、熊佳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除王军作案时未满18周岁,被判无期徒刑外,吴岱峰、马荣被判死刑,熊佳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刘先贵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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