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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有专人指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0日08:59 千华网

  千山晚报消息 (首席记者 马晓龙) 从本月起,辽阳市将在50个企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工作。28日记者获悉,为规范工资集体协商行为,辽阳市将聘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工资协商,维护协商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将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企业主管部门中长期从事劳动工资和工会工作的人员中选拔,或选聘一些退休、离岗但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
人员担任。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由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培训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后,由企业聘任。

  据介绍,这些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将接受劳动保障局、总工会、企业家协会或企业的委托,依法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对企业劳资双方协商代表进行业务培训,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程序,拟定工资协议草案,并对企业工资协商中产生的矛盾进行调解,避免冲突事件的发生。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也将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统一管理,登记注册,指导他们开展工作。对不履行指导员职责和义务、未能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取消其指导员资格,注销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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