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野广告”榆林年耗资3.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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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1:36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 贺宝利)非法散发、张贴、涂写“野广告”,已成为危害城市市容环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侵害市民合法权益的“顽疾”。记者昨日采访时了解到,仅我省榆林一个小小的地级市,一年用于清除野广告的涂料费就高达3.6万元。 榆林市政管理所累计查处散发、张贴、喷涂“野广告”60多人次,教育30多人次,对屡教不改的4名“办证”人员行政拘留。动用10名专职清除“野广告”人员,每天反复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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