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消火栓向“无保户”告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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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1: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从今年3月开始,由西宁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的《西宁市消火栓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施行,这标志着西宁市消火栓管理将彻底摘掉“无保户”的帽子,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正规化的发展之路。
此次制定出台的《西宁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共21条,办法将消火栓分为市政道路配建的消火栓、单位内配建的消火栓(单位消火栓)和居民住宅区配建的消火栓三大类,确定了各类消火栓的规划、配建、管理、维护的部门和单位,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在消火栓管理中的职责,并规定市公安局是该市消火栓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具体负责消火栓的监督管理。今后,在新建、改建道路和供水管网时,消火栓建设应做到“三同时”,即与道路、管网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消火栓的设置方案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蒋连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