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再就业优惠证》惠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2:2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本报讯(记者郭强)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下半年开始,该市将陆续为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6月30日之前,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对厂办大集体企业和城镇其他集体企业进行认定,认定工作结束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有关程序为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据了解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可享受与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同样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就业困难对象“4050”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重点,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2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还可以享受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其他集体企业下岗职工除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外,可享受其他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