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小区门口停车泊位该不该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4:34 东南快报

  本报讯福州市衣锦华庭小区的业主最近发现自家小区门口原本免费的停车泊位开始收费了。为此,一位衣锦华庭小区的业主向福州市信访局提出诉求,要求有关部门对“衣锦华庭小区门口的停车泊位该不该收费”的问题予以解释。七月中旬,业主收到市物价局和市交巡警支队的相关回复。两个部门给出了意见相左的回复,他们究竟该遵照哪份回复执行呢?业主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答这个疑惑。

  福州市物价局的回复中认为这些停车泊位可以收费。市物价局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纪要》【2006】74号的相关规定,认为衣锦华庭小区道路经市规划局确认为市政道路,鉴于该道路为衣锦华庭楼盘的开发商(闽长置业有限公司)拆迁并投资建设,应该对该公司提出的收费请求予以适当照顾。同时,市物价局还指出,考虑到上述停车泊位事实上由闽长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在政府未明确将上述车位纳入招投标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前,视同社会公共停车场,市物价局参照原上报市政府的道路停车及公共停车收费标准,对上述车位停车制定其临时性的收费标准。

  而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的回复则认为这些停车泊位不能收费,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收费。市交巡警支队认为,根据《福州市市区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办法》的规定,鼓楼交巡警大队审批同意在该处设置54个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时段为24小时。本着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者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招投标具体办法,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该车位经营者进行合理收费。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经营者之前,该处停车位为免费停放。

实习生 陈晗 见习记者 王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