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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楼尚未竣工竟要交房 盐城一开发商遭众业主联合抵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6:49 扬子晚报

  本报讯盐城一栋名为“鸿基芝林广场”的商住两用楼,在建筑工人尚在紧张施工、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房产商竟向众多业主发出交房通知,要求7月30日前来验收交接房屋,否则业主将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看到这栋“半拉子”楼房后,50多名业主联合抵制“失信”开发商,拒收房屋。

  这栋鸿基芝林广场(1号楼)系盐城鸿基房产公司开发,位于被称为盐城“IT地带”
的新老城区交接处,共17层,其中一至三层商铺已经建成营业。昨天下午,记者见到了多位在售楼处“讨要说法”的业主。一位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大都是在去年和开发商签的购买住宅楼协议,按照协议今年5月1日前就该交房,可一直拖到现在楼都没建好。可前两天,开发商竟函告他们7月30日到公司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昨天一大早,50多名业主赶到售楼处,其中有的还是从青岛、苏州、无锡赶来的,可令业主气愤的是,他们面对的房屋竟然还在紧张施工,根本没经过竣工验收!

  昨天下午记者看到,这栋楼的工地上仍是机器轰鸣,一派忙碌,工人们正在紧张施工,连一条上楼的道路都很难找到,很多门窗、栏杆、水电、门锁、消防栓等还没有安装,电梯尚未开通,有一个单元甚至楼梯还没完全建好,每栋房子内几乎都凌乱不堪。

  面对众多业主,盐城鸿基房产公司负责人竟要他们在30日开始办理交接手续、验收房屋、交纳契税、领取水电卡等,然后再领取房屋钥匙,否则业主就要“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交付每天30元的看房费。

  为何开发商要急着交房?业主称,根据合同约定,如果逾期交房不超过90天,开发商每天只需向业主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而90天之后,违约金就变成了万分之三,且业主可以退房,而昨天正好是逾期交房的第90天。为了减少损失,开发商要求业主昨天收房。但记者了解到,这栋楼房住宅部分尚未接受竣工验收,更没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本不符合交付条件。

  对此,盐城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陈可洋承认楼房没有达到交付条件,他称交房延期是因为“在施工过程中规划进行了修改”。至于为何让业主接受尚未竣工的楼房,他解释,在23日,施工单位承诺房屋可以在30日前通过验收,他们就立即向业主发出通知,“没想到昨天晚上施工单位才突然通知,称房屋不能按时交付,但已来不及通知所有业主,所以就造成今天的局面。”但他称业主可以“提前验收”。他称,如果不出意外,8月10日前房屋可正式交付。(郭小川)左图:工地上仍一片忙碌,这样的房子可以交付吗?小川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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