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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台安接连两任村干部贪污占地补偿款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7:38 华商网-华商晨报

  本报讯(记者 董南迪 通讯员 姚晓滨)“要想富,先修路”,但台安县达连泡村的两任村干部仅富了自己而不是村民。昨日,记者从鞍山市检察机关获悉,达连泡村两任村干部都因为贪污高速路占地补偿款被判刑。据了解,1997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沈山高速公路正式开工,途经台安县西佛镇达连泡村。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某与村主任姚某等人商议,造出几眼假井多争取补偿款。在邓某等人的安排下,4根1米多长的铁管被埋入土层中,造出了4眼假井,该村多得了2万元补偿款,后被邓某等4人均分。

  2000年检察机关对邓某等人立案侦查,随后邓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姚某等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仅仅过去一年时间,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秦沈高速铁路再次途经该村,高速铁路建筑部门临时堆放建筑材料,占用了该村部分土地。时任村主任的李某与村里的两名干部找到高速铁路建筑部门索要临时占地补偿。在争取到补偿款6万余元后,李某等人将其中的一半放进了自己的腰包。

  日前,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马某等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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