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耻,是一种奋进的触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8:39 沈阳网-沈阳日报

  今天,是一个令一些人难堪的日子。

  自“知荣明耻文明出行”交通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有关部门首次将30多个违法路人和其所在单位在媒体上曝光。

  可以肯定地说,“知荣明耻文明出行”活动开展近两个月以来,沈阳市的交通秩序
明显改善,市民文明出行的意识大大提高。这一点,沈阳人有目共睹。如果说,城市环境是一张脸的话,那么交通秩序混乱现象就是城市脸面上的“污泥”。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揩拭”,沈阳市的“脸”已经越来越美丽了。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精心呵护的这张“脸”,在细微处还有“不干净”的角落,全体市民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还需要假以时日,还任重而道远。

  如果理解了这一点,这次“集中曝光”的意义就不言自明。古人云:“德之不修,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乃天下之忧也。”法律是人的行为准则,交通法规应该被人们无条件地遵守。然而在全市上下不遗余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之时,还有个别人依然不修德,不改“不善”,对这种现象进行曝光是非常必要的。

  人,是社会的综合体,应该具有起码的社会责任感。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更应当具有整体意识,都应当讲究团队意识。沈阳市何尝不是一个“大团队”,个人和单位作为它的一分子,更应该负有一份责任!所以,尽管这份曝光名单上的每个单位都曾取得诸多的成绩,为沈阳市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方面还是有缺失,这一课还要及时补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曝光也显示了我市“知荣明耻文明出行”活动组织者的决心与信念,这是沈阳市交通秩序整顿取得实效的保证。

  林的葱茏源于每一棵树的葱茏,海的清冽源于每一滴水的清冽。城市文明是由每一个文明的“细胞”组成的。城市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部门或单位,都有为城市文明做贡献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给全市整顿交通秩序带来危害,也给你所处的集体蒙上了灰尘。认识到这一点,就不会因为没被通报而幸灾乐祸;增长了这种意识,就不会因为遭到通报而沮丧不已。耻,是一种奋进的触动,在这种触动之下,修德、徙义、改不善,应该是我们每个人、每个部门或单位下一步努力的目标。(杜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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