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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地下工厂制贩“K”粉120公斤 四川10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09:18 云南日报

  新华社成都7月30日电(记者任硌)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四川省首例制贩新型毒品氯胺酮(“K”粉)案件,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泊润、唐双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贩卖、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分别判处姚福润等另8人有期徒刑一年半至十五年。对缴获的毒品氯胺酮共40余公斤,毒资人民币130余万元,以及作案工具、制毒原料、生产设备等予以没收。

  2004年底,陈泊润、唐双石、姚福润、任启均共谋研制“K”粉(氯胺酮的俗称),商定由唐双石、陈泊润出资,姚福润负责工艺技术和原料采购,任启均提供厂房、设备和组织生产。从2005年4月初至案发,共生产氯胺酮120余公斤。氯胺酮生产后,由陈泊润和唐双石分别带至重庆潼南县和成都市金堂县进行加工,姚福润往来两地进行“K”粉加工的技术指导。蒲一万系陈泊润司机,负责毒品运输和协助陈泊润进行毒品加工、贩卖等工作。2005年5月,陈泊润将加工生产的5.5公斤“K”粉卖给赵庆良,后公安机关在成都市将正在贩卖“K”粉的赵庆良抓获;同月,唐双石贩卖“K”粉6.2公斤给黄利,黄利转手贩卖给唐海强,唐海强将该毒品藏于胡波家中,后公安机关在胡波处查获“K”粉6.1公斤;同月,姚福润两次在成都市成温立交桥下面,将2.9公斤的“K”粉卖给王廷成供其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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