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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政府雇员” 年薪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07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何骞肖鸣镝)年薪5万元以上,这是沈阳市和平区政府为从今天开始招聘的25个“政府雇员”提供的待遇。

  在9个单位25个招聘名额中,有18个要求应聘者为硕士以上学位,7个要求本科学历,2或3年以上文字综合经历。

  为啥界定为“政府雇员”?

   “将这些被聘人才的身份界定为‘政府雇员’,而不是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主要还是在现有人才调配体制下,不适于进行这样的人力资源调配,因此我区尝试使用市场经济的手段,通过高薪吸纳人才。”和平区人事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

  与公务员有啥不同?

  据和平区人事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招聘的“政府雇员”与公务员的身份有所不同,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政府行政编制,采用合同制管理,在一定时间内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5万元以上的年薪中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为啥开出5万高年薪?

  记者注意到,给“政府雇员”5万元的年薪,这比沈阳市很多厅局的处级干部的年薪还高,对此,和平区人事局解释说,在现有制度层面下,只有使用市场杠杆高薪招募人才并且将人才留住,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哪些单位招人?

  据悉,这次招聘的单位有和平区计划局(4人)、经贸局(3人)、城建局(3人)、环保局(2人)、外经局(2人)、财政局(2人)、旅游局(2人)、长白地区管委会(5人)、金融办(2人)等。招聘的人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据介绍,此次招聘人才要求经历、所学专业与拟聘工作岗位对口,具有3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验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将优先雇用。

  怎样才能留用?

  试用期满,经有关部门测评胜任留用者,招聘单位将与受聘者签1年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受聘者与服务单位协商一致并经区人事局同意的可续签雇佣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不超过3年。

  “政府雇员”经过考核连续两年业绩突出,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区人事局认定,可以长期留用的,可酌情为其解决固定身份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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