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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质疑超载处罚滞留收费站两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07 华商网-华商晨报
司机质疑超载处罚滞留收费站两天(图)

车停在收费口2天多了 记者张墨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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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魏春宇陈莉)河北的张师傅已经在京沈高速公路高花东收费站待了2天多了。

  他认为自己的货车根本没超限,但高速公路收费站检测后给他下了超限通知书。

  这三天来,他和同伴仅靠路边好心司机送来的食品维持生活。

  “根本就不可能超载”

  7月30日下午,记者在高花东收费站见到张师傅和他的同伴。他们说,好几天没正经吃饭了。

  “我们是从河北来的,知道辽宁高速公路抓超载严格,根本就没多拉!”张师傅说,7月28日凌晨1时许,他在河北辽宁交接处的万家收费站进入辽宁段通过检测点时,工作人员通知他超载了,还下了通知书。

  在这份由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万家站出具的《超限车辆指定下道通知书》上,记者看到“限值20吨……实测值23.06吨,超限15%,请在前卫站下道”等字样。

  据张师傅讲,他当即就提出了疑义,“车上拉的是卫生纸,总重量不到6吨,加上车自重最多也就是16吨,肯定没超限。”当时张师傅曾提出重新检测,但检查人员拒绝重新检测。自觉委屈的张师傅一气之下也没有在通知书上签字。

  车到沈阳罚款加倍

  由于对自己车辆的载重量“很有底”,张师傅并没把《通知书》上“在前卫站下道”和2000元罚款放在心上。

  “从万家收费站出来,一直开到了这里(高花东)。”张师傅打算到(高花东)收费站重新给车子检测,看看到底是不是超限了。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了通行卡后,告诉他们要罚4000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师傅因没有按照规定到指定下道站点接受复查或处罚,视为二次超限,罚款加倍。

  在和工作人员交涉未果后,张师傅一气之下将车停在了高花东收费站的出口处。从7月28日7时到记者见到他时,张师傅已经在驾驶室里待了50多个小时了。张师傅说“车上的货根本没有动过,我现在就希望他们给我重新检测,看超载没!”

  不按规定下道相当于放弃复检

  对此,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辽中处的路政员陈军告诉记者,按照省“治超办”的规定,在进入高速公路,经检测为严重超限运输的车辆,必须按照《超限车辆指定下道通知书》上标明的地点下道。

  “车辆下道后,一旦车主及驾驶人员对初次检测的结果不认可,也可以在指定下道的站点进行重新检测。”根据相关规定,“二次检测没有问题的,管理部门会收回《通知书》,予以放行。”

  “遗憾的是,张师傅并没有按照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下道,放弃了复检的权利。此外,也没有人能够保证他们中途是否对车子上的货物进行了处理。”陈军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这样的行为属于‘二次超限’,必须接受双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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