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药品失窃强扣员工薪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2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药品失窃强扣员工薪水

  扣除员工薪水的单据。本报咸阳讯咸阳怡康医药超市自称超市内药品失窃,多次强行扣发员工薪水,一些打工妹辛苦上班一个多月,到头来却拿不到一分钱。她们欲辞职,但医药超市却扣着她们当初所缴的500元押金。

  7月28日,咸阳怡康医药超市的十余名员工集体向本报反映,称她们6月份的工资基本上被店方扣完了,对方理由是“超市药品失窃”。来自兴平的打工妹王亚萍告诉记者,她是今年5月25日被西安九洲制药厂派到怡康医药超市促销循环系统药品的促销员,九洲制药厂将她每月480元工资定期转给怡康医药超市,然后再由医药超市下发给她本人,怡康医药超市几乎所有的促销员都是类似模式。7月27日,当她领取6月份的工资时,才被对方告知“由于超市药品失窃,已被扣除456元钱,只能领到24元钱的薪水”。比王亚萍更惨的还有和她同在一个柜组的刘红侠,她被超市方扣除了480元钱的全额工资。

  据老员工王某讲,该医药超市以“药品失窃”为由,扣除员工薪水由来已久,早在去年11月份的一天早晨,她和同事们刚刚上班,就被超市方告知有500盒达克宁药品失窃,这一损失要从每个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仅这一次,超市方就“黑”掉了员工数千元的工资。令她们大惑不解的是,如此大数量的失窃,超市门既没有被撬,超市负责人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她们因此质疑,药品是否真的失窃了?

  随后,记者采访了咸阳怡康医药超市办公室李主任。他说,药品失窃扣除员工工资,超市也是迫不得已,因为药品丢失实在太厉害了,超市方承受不起。因为是零星丢失,超市认为没有必要报案。收取员工的500元押金,虽然不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但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在收取,他们也是在效仿。

  目前,咸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已就此事展开调查,本报将对此事处理结果予以关注。文/图记者周鹏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