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代理网络赌球分别获刑8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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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3:5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陆阳 记者 王巍)参与网络赌球,涉案金额达700万元的赵波等3人,日前被海淀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之后,3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指控,2005年初至12月间,赵波等3人以营利为目的,先后从他人处获取赌博网站的三级代理权限,采用电脑登录赌博网站的方式坐庄接受参赌人员进行赌球,并获取非法收益。参赌人员赌博数额达到700万元。
赵波等3人于2005年12月11日被民警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