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浙江妥善处理一上访老案 避免了越级上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5: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7月31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金洁琼) 日前,浙江泰顺法院在集中开展联合接访活动中,妥善处理了一起多年上访老案。法院的联合接访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办事踏实公正,信访人当场表示今后将不再就此案信访。

  据悉,信访人董某与林某相邻而居,董某房屋改建时致林某房子合墙出现裂缝而引起诉争,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董某自屋中间至烟囱部分拆除。但董某没有
履行协议内容,林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后,信访人董某对法院的执行有误解,认为法院在执行时没有按原调解协议办事,将董某的烟囱后向面墙错误拆除,致其五楼及平顶出现裂缝,房屋成危房。为此,董某一直到法院信访,要求法院给予纠正与赔偿。在法院领导和信访、执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起涉法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表示今后将不再就此案信访,从而使当事人反映的原比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避免了一起可能的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为了做好该上访老户的息访工作,浙江泰顺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泰顺法院代院长潘光林耐心接待了该信访当事人,耐心听了上访人的陈述与诉说,让他们尽情倾诉心中的想法,将他们的抵触情绪降到最低点,为以后工作打下了基础。院领导在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后,及时专门召集立案信访、执行局两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及涉案人员召开会议,认真仔细的审核其申诉理由、证据,原审卷宗材料及执行卷宗材料,并看透、吃透。同时,到现场认真进行勘察,做到十分熟悉案情,并再次集体对案件进行讨论。通过“耐心听”“静心看”,发现是由于信访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依据即原由信访人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产生误解而引起的,并不存在法院执行不当或错误的情形,院长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布置如何做好信访人的息访工作,并要求信访、执行两部门相关人员通知信访当事人到法院约谈,给信访当事人说法释理,并未因是当事人的误解而不办,而是本着“诚心办”的原则,诚恳地与当事人沟通。立案信访、执行部门相关人员约谈当事人时,以诚相待,将心换心,并结合案情的实际,当场给予信访人就其信访的有关问题逐一详细解答,通过双方推诚布公、心平气和的沟通与解释,信访当事人很受感动,认为法院领导与相关人员这么重视并多方解答,十分难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