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设灵堂 福建武平5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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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20:45 北方新报 | |||||||||
新华社消息 将尸体抬进派出所,并且在派出所内设灵堂烧纸钱毁财物,长达20多个小时。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日前对这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5名被告人陈马招、刘居宽、林四妹、刘梅英、刘居昌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到有期徒刑6个月不等的刑罚。(沈汝发) (案件回放)
2005年12月7日20时左右,武平县湘店乡湘洋村村民刘洋新(系刘居宽、陈马招之子,林四妹之夫,刘梅英之兄)因参与赌博被武平县公安局湘店派出所民警抓获。12月8日凌晨2时左右,刘洋新由该村书记担保回家。当天19时左右,林四妹发现刘洋新在其租住房内自杀身亡。12月9日,5名被告人认为刘洋新是被派出所的人打死的,随后与本村其他多名群众把刘洋新的尸体抬往设在乡政府院内的湘店派出所,摆设灵堂,烧纸钱、放鞭炮、咒骂民警。直到中午12时左右,被告人拿到了湘店乡政府发给的困难补助款1万元后才将尸体运走。 来源: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