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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对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00: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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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丘君花 李婷)从今年7月起,广州市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等特困人员实行分类救济。为了落实这一重大政策,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有关部门在康王路、花地大道举行大型特困人员分类救济咨询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申请。

  根据市政府分类救济相关文件,荔湾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分类救济具体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荔湾区困难群众对象,只要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8月份将获得相关实惠。据介绍,荔湾区将有1000多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从中受益。

  据悉,除荔湾区外,越秀区近期将对区内低保群众全面实施分类救济。最近越秀区选择救济户最多的大塘街、大新街、珠光街和人民街进行试点,积极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并制作了越秀区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济审核表、上门调查表、汇总表。同时,越秀区组织这4条街道专职社工进行业务工作分析讨论,并对区内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员情况的信息进行整理。

  “实施分类救济后,越秀区有九成特困户能得到实惠,平均每个特困户家庭每月的救济能增加200多元。”越秀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区已制定操作规程,本月底将在全区内完成分类救济,估计全年全区帮扶特困家庭的支出将多出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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