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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陈氏涉黑案昨天终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0:0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商洛讯(记者申震)昨天,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山阳、商南、丹凤3地对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等7名涉黑人员进行终审宣判。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商州“陈氏”涉黑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商州陈氏涉黑案件是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除陈健康在逃外,该案共涉及10名被告人。今年3月30日,商南县检察院以陈浩军等10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
组织罪、妨害公务罪等10种罪名,向商南县法院提起公诉。商南县法院遵照商洛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决定,立案受理。5月29日至6月3日,商南县法院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经审理查明,1992年以来,以陈浩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犯罪行为28起,分别触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盗窃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10种罪名。暴力伤害33人,重伤1人,轻伤5人,轻微伤3人,其中公安人员7人,国家职工12人,群众14人。同时,陈浩年、陈浩斌、陈红军3人在西关砖厂、乐园沙厂欠砖款、沙石款42.2万多元。据以上事实,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陈浩军、陈浩年、陈浩斌有期徒刑各20年,并追缴赃款、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红军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陈超、陈旭有期徒刑8年和7年;判处徐应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张长录、陈忠民有期徒刑各1年、缓刑2年;孙建民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后,陈浩军、陈浩年等被告人表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商洛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并分别在山阳、商南、丹凤3地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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