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检察院爱心助残向聋哑青少年捐款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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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1:45 黑龙江日报 | |||||||||
罗志华 记者 孙莉 本报讯近日,延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哲同志率领10余名干警来到延寿县聋哑学校,将2000元现金、100册图书和30个书包送到聋哑学校师生手中。至此,延寿县人民检察院自开展“爱心助残工程”以来已向聋哑青少年捐款2万元。他们的行动被百姓称为“爱心动真章。”
“爱心助残工程”是延寿县人民检察院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特别是关心残疾青少年合法权益而开展的献爱心项目之一。主要内容是助学、保障身体残疾且家庭贫困的青少年接受教育。自2003年开展此项工程以来,这已是第四次捐款,所捐款项已使6名青少年重返校园,更换了30套桌椅,使17名学子圆了上学梦,19名青少年用上了先进的助听设备,为他们送去了希望和欢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