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车门”盗取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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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4:5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宋宁华)用“拍车门”的办法盗窃司机财物,聋人林祥日前被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今年22岁的林祥,是外地来沪的无业人员。今年5月18日18时许,林祥与另外两人见蒋小姐单独驾车在路口遇红灯停车,林上前拍打驾驶室左边车门,转移蒋的注意力。另外两名同伙拉开右车门,偷到电脑包一只,包内有人民币1260元、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物品。
这伙罪犯得手后,窜上一辆出租车。然而,林祥一伙的作案过程,被这名出租车司机看得真真切切,他发现路口有警察巡逻,急忙呼唤抓小偷,林祥被抓获。经过庭审,法院认为林祥是聋人,酌情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