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拖欠工程款 明日卖身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越秀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100%产权被拍卖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因拖欠工程款被广州市建委公开曝光的越秀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其100%股权明天将被拍卖。按照有关要求,受让方除了要帮越秀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还清债务,还须“承诺并保证,对海珠中路项目的退地补偿收入4200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地块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和用于标的公司其他开发项目的拆迁户补偿安置”。

  广州产权交易所日前发布公告,将委托拍卖公司于8月2日拍卖广州市越秀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100%国有产权。该公司产权属于广州市越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曾开发过西华路的华业大厦、伟业阁和东风西路的悦湖阁等楼盘。

  公告显示,根据评估结果,该公司资产为35553.87万元,负债39864.08万元,净资产为-4310.22万元,已资不抵债。记者翻查资料发现,今年5月底,该公司因拖欠工程款,成为被广州市建委公开曝光的19家企业之一。据知情者透露,该企业手上拥有两幅老城区中心近2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的商业地块,开发前景相当诱人,因而还是颇具吸引力的。

  根据拍卖要求,该标的企业产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元,但前提条件是,受让方必须同时以人民币6122万元受让广州市越秀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对该公司的债权。截至2006年3月,该两项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02,692,374.63元。

  此次出让对于竞买人提出了较高要求。如要求竞买人应当为依法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和管理能力;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并有足够的支付能力支付产权转让价款和债权。同时,必须提交书面承诺,受让该公司股权后,对海珠中路项目的退地补偿收入4200万元全部用于该项目地块拆迁户的补偿安置和用于该公司其他开发项目的拆迁户补偿安置。

  有意竞买者还必须在7月31日17时前交纳1000万元保证金,并且提供银行存款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的资信能力证明。

  (夏天/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