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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公款高消费 营业部主任获刑十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5:1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8月1日消息(记者赵飞 通讯员党玉红 李东阳)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年仅23岁的营业部主任自毁前程,侵吞公款186672元。8月1日,由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河南中邮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一分公司(简称中邮郑州一分公司)摩配营业部主任张治军因犯贪污罪,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赃款依法追缴后发还原公司。

  2004年3月25日,被告人张治军与中邮郑州一分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协议书,被中邮郑州一分公司聘用为摩托车配件批发市场营业部主任,由张治军承包经营摩配营业部。张治军在任职期间,至2005年6月,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以公司的名义代收货款和倒货,侵吞公款186672元,未给客户兑付,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的高消费支出。事发后,该款已被张治军挥霍殆尽。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治军与河南中邮物流有限公司郑州一分公司(简称中邮郑州一分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协议书,担任摩托车配件批发市场营业部主任,在受国有公司委托以承包形式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利用公司名义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将其管理的应付给客户的款项不向客户兑付,予以侵吞,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综合被告人张治军犯贪污罪的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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