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规停放被当垃圾丢弃 物业认为不属其管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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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2:07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苑长军)8月1日上午,在南宁市民族大道华银阁楼下,刘女士违规停放了一辆电动车,结果电动车却不知被谁扔进了垃圾房。华银阁物业部门工作人员称,楼下没有专门设立停车场,他们也没有收取车辆管理费,所以车辆保管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 当天上午8时30分,刘女士骑电动车到华银阁,发现车辆停放处已停满车,由于急着
刘女士说,车子被丢进垃圾房后,粘有很多垃圾。她马上找到物业部门要求处理,但是物业工作人员却没有理睬。半个小时后,她从垃圾堆里搬出电动车,然后用清水冲洗了车子,但车子已有两处刮花。 华银阁物业部门工作人员周小姐说,刘女士停放车辆时已经违规,工作人员多次提醒,刘女士也不在意。华银阁没有专门设立停车场,只有一个临时的停车处,不过他们不收车辆保管费,所以此事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在此停放的车辆如果丢失或损坏等,他们是不负责的。 保安就在停车处附近值班,怎么会不知道电动车被人丢进垃圾房呢?周小姐说,在附近值班的保安只是负责华银阁人员的出入,另外,刘女士停车时正值上班高峰,人流量比较大,保安没有发现有人抬电动车的情况。她表示,她将把当天电动车被人丢进垃圾房的情况向领导汇报,然后进行处理。编辑:王香菊作者:苑长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