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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15万元饰品两“内鬼”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3:23 东方早报

  近日,本市某知名珠宝店价值高达15万余元的黄金饰品不翼而飞。经调查,该黄金饰品竟是店内店员合谋盗窃。

  昨日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获悉,日前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季某已被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

  陈某与季某是本市某知名珠宝店工作人员。今年5月23日晚,经事先预谋,陈某与季某利用珠宝店管理上的漏洞,在上班时进入仓库,窃得店内部分黄金饰品。

  经查,两人盗得的黄金饰品包括:黄金手链30根,黄金手镯11只,黄金项链5根。总计黄金总重量699.21克,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

  随后,季某将盗得的黄金饰品装入珠宝店专用塑料袋内带离珠宝店。随后两人在曹杨路某茶室进行分赃。其中,三分之一的被盗黄金饰品由季某带回家,三分之二由陈某带回家。

  5月25日,警方对店内人员进行调查。陈某与季某怕赃物被警方搜出,遂商量由季某男友肖某将盗窃而来的黄金饰品藏于家中。两天后,因担心会牵连肖某,季某又让肖某将赃物带到自己家中,并将赃物藏于家中饮水机内。

  6月4日,陈某、季某、肖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根据三人的交代,警方查获了所有被盗赃物。

通讯员 黄峥 早报记者 贺同 李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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