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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客户一荔枝扣罚工资两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4:45 深圳商报

  偷吃客户一荔枝扣罚工资两千元

  物流公司某员工丢了工作

  深圳商报记者江晓蚕实习生韩宁

  【本报讯】吃一颗荔枝价格高达2200多元?这不是笑话!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的周先生因为偷吃了客人托运的一颗荔枝,不仅6月份的工资被扣罚,还被公司开除。昨日,周先生尴尬地向记者讲述了他吃荔枝丢了工作的经过。

  周先生说,6月28日,他和同事在上班。当天,有一位客户到他们公司托运一筐荔枝回内地,他的一位同事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随手从筐里抓了一把荔枝出来吃。周先生平时与这位同事关系比较好,一时玩性冲昏了头,从那同事手里抢过一颗荔枝,剥了壳就吃了起来。没想到,他和同事抢吃荔枝的过程被办公室里的摄像头全部记录了下来。

  6月30日,公司有关部门开始着手调查这起“偷吃荔枝事件”。从摄像头摄录的资料显示,周先生和其他两位同事吃荔枝的过程证据确凿,公司立即对他们三人作出了处分。周先生介绍,他们公司有规定,“不准偷吃偷拿货主的物品,否则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全年所有剩余工资”。根据这一规定,周先生等三人被公司开除,当月工资2200元也被扣压。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宝安区劳动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用人单位如果有明文规定,可以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罚金有额度的限制。昨天下午,该物流公司张科长接受采访时说,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公司发生多起盗窃事件,公司已经向警方报案,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张科长表示,他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罚这三名员工。

  据介绍,该物流公司经常教育员工要保护好客人托运的财物,偷拿偷吃客人财物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所以公司才会给予处理。别看吃掉的是一颗荔枝,从这起事件可以反映出员工的职业道德。如果罚款的额度高了些,公司将根据《劳动法》重新扣罚。

  图:天气炎热,凉茶热销。麦德龙商场的员工正忙着搬运凉茶。深圳商报记者姜志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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