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销售人员预售公墓被开除 成违规受罚第一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成都市八部门曾联合发文,明令严禁炒卖墓穴,并规定必须有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才能购买墓穴,但仍有公墓违规操作。连日来,成都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多次接到市民举报,龙泉驿区燃灯寺公墓销售人员徐某(女)在销售墓穴时“见钱眼开”,不需要任何手续就向市民出售公墓。昨日,违规预售墓穴的徐某被公墓方开除。徐某因此成为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行业管理的意见》出台以来受到处罚的第一人。
昨日,本报记者跟随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赶到该公墓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综合执法大队随后联合龙泉驿区民政局来到燃灯寺公墓进行现场执法,并召开了现场工作会,重申了成都市八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现场工作会后,公墓方将违规预售墓穴的销售人员徐某开除。 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宋正祥大队长在现场指出,成都市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行业管理的意见》,目的就是规范殡葬行业管理,清理公墓违规行为。接下来执法大队将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全市公墓进行调查,发现违规行为将当场对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如果公墓管理者存在违规操作,将处罚负责人,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昨日,记者还走访了其他几家与殡葬有关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均表示他们不接受预订。(记者 周前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