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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笑”开过火 法盲市民被刑事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张仲 记者 周海波)因为100元充值卡充进了别人手机,找电信索要无果,一男子居然反复向110报警,声称自己将用炸药炸毁电信服务大厅。昨日上午,新华西路派出所里,青羊警方以涉嫌散布爆炸等恐怖信息宣布对其刑事拘留。

  有人报警要炸楼 虚惊

  前日下午1时许,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子电话,声称自己背了两公斤炸药要炸掉万和路一电信服务大楼。市公安局刑侦局、青羊公安分局、新华西路派出所大批警力赓即赶往万和路。发现万和路9号确实有一个电信10000服务大厅,经搜索,警察没发现可疑的男子。随后,刑侦局警犬大队也派出三条搜爆犬赶来现场,开始拉网式搜寻。一个多小时后,警方确定该大楼内无爆炸物。大约两个小时后,110指挥中心再度接到该男子相同内容的电话,在赶往现场的同时,新华西路派出所刑警在新华公园后门处将该男子挡获。

  恐吓电话打了17次 可恨

  经刑警调查,这名男子姓王,今年51岁,是本市成华区人,在这之前,他不光给110拨打恐吓电话,还给电信10000拨打过同类恐吓电话,前后多达17次。让办案警察意外地是,王某上述行为的原因其实很简单,今年2月份,王某在为自己小灵通充值时,输错了电话号码,误将两张充值卡上共计100元充到了别人的手机上,随后他找电信10000服务大厅想讨回电话费,在被告之这类由于机主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失误不能讨回后,他开始打“炸毁电信服务大厅”的电话,直到昨日被警方抓获。

  触犯刑法尚不知 法盲

  昨日上午,青羊警方宣布对其刑事拘留时,王某竟大喊冤枉,声称自己只不过是开了个过火的玩笑,根本没意识到已触犯了刑法。当办案民警将刑法第291条“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翻到他面前时,王某这才后悔不已,称自己没学法才有了这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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