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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告朋友窃她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岳嵬)乐东黎族自治县商会常务副会长梁某,因涉嫌10万元存款盗窃,日前被推上法庭的被告席。梁某“事发”是因他认的大姐钟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首次庭审,公诉方以三个有罪证据认定这是一起盗窃案,而梁某却声称这是一起将债务纠纷篡改而成的“假案”。

  报案 在被盗两年后

  2005年12月2日,海口市环卫局公务员钟某向海口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两年前的一天,其朋友梁某,偷了她一张农行存折,并取走了其中10万元钱。

  钟某还称,当时梁某求她不要报案,答应马上还钱,然后梁某第二天就失踪了,她也去省外治病了,所以两年后才回来报案。

  今年2月7日,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以涉嫌盗窃将梁某拘留。3月29日,梁某被批捕。随后,琼山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梁某提起公诉。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控方 出示3份证据

  梁某,男,38岁,捕前是乐东黎族自治县商会常务副会长。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2月19日,梁某以喝茶为名,约钟某及她的好友谭某到海口市龙昆南路世纪广场茶艺馆,趁机盗窃钟某的农行活期存折一本。2003年12月20日,梁分别到农行海南分行营业部、海秀支行营业部各取5万元。

  随后,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3份有罪证据,分别对钟某陈述的笔录、对证人谭某证言的笔录,以及2003年12月20日被盗存折的银行支取记录。

  钟某在笔录中称:“2003年12月19日下午5时许,梁开车接我和谭某到世纪茶艺馆喝茶,我俩先下车,梁过了10分钟才下车,我想起自己的包忘在了梁的车上,就同梁一起去拿,喝完茶之后,梁某就与我们分开了。

  “过了二三天,我发现手提袋里的一本农行存折不见了,在同谭某约梁某出来吃夜宵对质后,梁承认是他偷了存折,并取了10万元。”

  梁某是怎样获取密码的?对控方的这一询问,钟某在笔录中称:在2003年11月,梁跟着她去银行取钱时,偷看了她的密码。

  证人谭某在笔录中称:2003年12月19日下午5时三人喝茶,过了二三天,钟某发现存折不见。过了一天,钟就约梁和我三人一起吃夜宵对质,梁才承认偷了存折。

  钟某的银行账户支取记录上载明:2003年12月20日,先后两次取出5万元(由梁某签名);2003年12月22日,尚剩余1万余元的账户销户(由钟某签名)。

  辩方 钱是她让我取的

  对上述指控,梁某却称,是钟某诬告陷害他。他说,钟某和他合伙做水泥生意,把存折交给他,告知他密码并叫他取走10万元,此后就将存折还给了她,户上还剩有一万多元。

  对钟某等的陈述,梁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有疑点:银行的账户支取记录证明。2003年12月22日,钟某已亲自将余额为1万余元的存折销户。而钟、谭二人却称,12月19日存折被盗,过了二三天发现后与谭某商议,又过了一天,约梁某吃宵夜对质才讨回存折,那么可以推定,钟某最早是在12月22日晚才从梁某手中要回存折的。而她怎么可能在12月22日银行柜台下班(下午6时)之前,自己将存折销户呢?

  梁某还向法庭出示,2004年2月23日钟某以她儿子林某的名义同他签订的委托运营合同书,并称向钟某付了10万元押金与她合伙做生意,这证明他并未“失踪”,钟某两年后才报案也并非是因“去省外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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