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毒物 沈警方特别公布九大安全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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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7: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冯翔通讯员崔险海)谁家还有剩下的“毒鼠强”?不要耽搁,赶快拨打110! 针对散落在民间的剧毒化学品,沈阳警方特别公布了九大安全提示: ■市民家中不得存放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个人手中存有剧毒化学品,不要擅自处置或遗弃,要立即报警,由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置; ■市民出行,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遇有剧毒、危险物品标示或不明物品包装物,不要靠近,更不要触摸、捡拾,要立即报警; ■发现住宅小区内、公共场所内及周边地区,或其他非危险物品使用区域存有危险物品时,要立即报警; ■遇有危险物品处置现场,不要围观; ■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步行时,要避让带有“危险品”黄色标志牌的运输车辆,保持一定距离; ■公交车辆、出租车、长短途货运等非危险物品专业运输车辆司机,要注意发现剧毒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及其携带者,一旦确认不得搭载; ■各医疗单位医护人员在医治过程中,发现剧毒物品中毒者要立即向警方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