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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立法管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8月1日讯 (记者文刚 实习生吴涛)省小动物保护协会有关人员今天告诉记者,据该协会统计,目前海口市各种宠物狗至少有5万只。但目前的管理基本上是个空白。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城市养宠物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然而海口市目前相关的管理规定却相当滞后。“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行业缺乏管理”,是当前海口市宠物市场的现状。

  环卫部门:

  没有查处手段

  目前海口市涉及到狗的管理规定,仅有1995年10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13条:“市区禁止养犬和饲养家禽家畜。因科研、教育或者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动物的,必须经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批准。”事实上,随着宠物狗进入寻常百姓家,这条规定已经形同虚设。

  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有一小区因养宠物狗的业主太多,其他业主意见纷纷,该小区物业公司请环卫部门上门处理此事。环卫部门给饲养宠物狗的业主发了一份限期处理宠物狗的通知。“此事最后不了了之。因为《海口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没有明确违反第13条规定由谁来查处。我们没有查处的手段。”该工作人员说。

  公安部门:

  教育的多 处罚的少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小区如有狗等宠物扰民,市民可向当地派出所投诉。根据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警方可以依据相关条款对养狗养猫者作出相应的处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该局治安支队的民警说,他们接到的投诉不少,但真正上升到治安案件的并不多。所以他们警告教育的多,处罚的少,因为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

  代表、委员:

  犬类管理要法制化规范

  在去年省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连介德指出,1995年10月,海口市颁布《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市区禁止养犬、家禽、家畜。据现有规定,养狗者应先给所养狗注射疫苗,然后持免疫证到海口市公安局办理养犬证。然而到目前为止,海口市民养犬办证率极低,办证数不到100个,全市近5万只狗处于管理盲区。为此,连介德等委员向政府建议:尽快出台《海口市养犬管理办法》,加强海口市养犬管理工作。

  海口市人大代表杨光说,市民养狗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政府必须尽快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把海口市的犬类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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