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张证件住旅店 不料竟是杀人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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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24 南京晨报 | |||||||||
报料人:张先生 报料时间:8月1日凌晨1时许 地点:下关区建宁路一旅舍
报料内容:一男子刑满释放后,捡了一个身份证到南京来住旅社,不料这身份证竟是一命案逃犯的。 ■记者核实 警方核查该旅社住宿人员登记情况,发现其中一名叫周某某的江西人是一命案在逃人员,他涉嫌曾在浙江杀人,当地警方上网追捕。 警务人员立即找到住店的男子,发现他的相貌跟身份证照片比较像。一听说警方怀疑自己是命案逃犯,年轻男子连喊冤枉,称那个身份证不是他的,是他捡来的。 该男子说,他也是江西人,曾犯有前科,今年7月初才刑满释放的。这次他到南京来准备打工的,在路上捡到一个身份证,恰巧自己的身份证还没有办他就用了。该男子说:“虽然我自己有前科,但是我确实没有杀人。” 警务人员经过仔细核实后,证明该男子的确不是周某某。但由于他使用了假证件住宿,也是违法的,还是要被拘留十天。 作者:刘燕 李灿伦/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