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投保人告保险公司拒赔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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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8:55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黄兆峰)因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在东城法院受理的保险纠纷中,近七成的投保人都遭遇败诉。东城法院为此提醒市民,买保险时应对保险公司书面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 王先生为母亲在信诚保险公司投保了终身寿险,保险金额12万元。半年后,其母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之母曾患精神分裂症入院治疗,但王某没有将这
据东城法院调查显示,近两年法院受理了上百件保险纠纷,近七成的投保人都因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而败诉。法官表示,一些市民在投保上存在着误区,以为只要签字交费就行了,到时候出了事保险公司就会理赔。实际上投保人对保险公司书面询问的问题都有告知的义务。通常投保前都要体检,就算体检时没有查出患有某类疾病或者病史情况,也应告知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J0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