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开展专项行动清除剧毒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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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09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剧毒化学品指国家明令禁止的毒鼠强、氟乙酰胺、氟酸钠、毒鼠硅、甘氟等。沈阳市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众多,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也多。近年来,由于部分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尤其是已经关、停、倒闭的单位无力支付处置费用,而导致大量的剧毒化学品无法彻底销毁,留下很大的社会隐患。公安机关将清除这些违法违规剧毒化学品,并不断强化日
沈阳警方特别提示广大市民:个人手中存有剧毒化学品的,不要擅自处置或遗弃,要立即报警,由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处置;遇到有剧毒、危险品标示或不明包装物品,不要靠近,更不要触摸、捡拾,要立即报警;发现住宅小区、公共场所内及周边地区,或者其它非危险物品使用区域内存有危险物品时,要立即报警;遇有危险物品处置现场,不要围观;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步行时,要避让带有“危险品”黄色标志牌的运输车辆,并保持一定距离。此外,公交车辆、出租车、长短途货运车辆的司机,要注意发现剧毒物品及其携带者,一旦确认,不得搭载。(李若楠、伏桂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