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是假 诈骗是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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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吴润元)日前,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在处理乘客来信投诉时发现,个别人利用出租车发票伪造事实,恶意投诉以骗取赔偿。 6月13日,乘客“赵斌”写信到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投诉:他乘一辆牌号为沪BX3066的红色桑塔纳出租车,从中山西路紫云路到周家嘴路军工路,驾驶员收费86元,明显超标准收费,要求赔偿。
总队信访室立即进行调查,却发现了疑点:该牌号的出租车并非红色桑塔纳轿车。 据该车司机回忆:本次业务是从控江路到中原小区接人后再开到漕宝路,收费86元并无不当。 交通执法人员当即联系“赵斌”核对情况,不料此人留下的手机号是空号。 6月27日,乘客“陈方”投诉牌号为沪DM7743的出租车绕道,多收了6公里的车费,要求赔偿。 执法人员找到该车当班司机老夏,老夏大呼冤枉:这笔业务从肇家浜路到芙蓉江路,约6公里,即使绕道从内环高架到延安西路下,也用不了12公里。 老夏表示愿与投诉人当面对质,不料“陈方”坚决不肯露面,只要求把赔偿款打入他的账号。 执法人员发现,“赵斌”、“陈方”的来信,从笔迹看系出自同一人之手。 经查,此人收集别人丢弃的出租车发票,利用发票上未标注上下车地点的特点,化名诬称司机绕道,要求赔偿。 今年上半年,上菱出租车公司接到他的投诉后,由于时间已久、司机记不清,为保障乘客权益,遂对他“退一奖二”,给他汇款50元。此人尝到甜头后,竟变本加厉地“投诉”。 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假投诉、恶意诈骗的行为,则将会同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