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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夜三起高速交通事故 疲劳驾驶是元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09:4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8月2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浦岷)8月1日的凌晨,对于宁波高速公路的交警来说是一个不眠之夜,对于三起交通事故的幸存者来说则是一场虚惊,而对于三起交通事故的死者和家属来说则是一场无法挽回的噩梦。

  8月1日,安徽籍驾驶员赵某驾驶满载黄豆的浙B72828号半挂车途经杭甬高速公路从北仑驶往绍兴。2时06分许,行驶至往杭州车道余姚出口附近时(99.7K)处时,追尾碰撞由
徐某驾驶的浙J25996号半挂车,造成赵某当场死亡,两车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

  8月1日,江西籍驾驶员李某和车主汤某一起驾驶赣D21441号大货车载运20吨香蕉从海南运往宁波。5时04分,李某驾车行驶至甬金高速公路宁波车道39K处,因过度疲劳驾驶撞护拦后翻车,将正在卧铺上睡觉的车主汤某甩出车外受重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8月1日,安徽籍驾驶员徐某驾驶浙BOF753轿车从宁波出发送客人前往上海机场。6点27分许,行驶至杭甬高速公路往杭州车道116K处,徐某在停车检查过程中被后方驶来的一辆集装箱车刮擦致当场死亡。集装箱车逃离事故现场。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绝大部分货运车主从经济利益考虑,一般每辆车只配备一名驾驶员。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货物进出时间的制约,货车经常需要连轴转运作,夜间驾驶成为家常便饭,大部分驾驶员休息严重不足,只能疲劳驾驶。从车辆情况看,当前运行的货车中,大部分车辆驾驶室陈旧,车内设施简陋,没有配备空调、安全带,甚至连卡带收音机也未配备,更谈不上舒适。这也是在长时间的运行途中造成驾驶员疲劳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日常管理中,交警部门也发现许多货车存在带病上路现象,一些货运车辆连尾灯,大灯等基本的安全设施均不能确保正常,应该配备的危险警告标志都没有配备,一旦出现故障停车往往无法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

  一名处理事故的交警介绍说,不少肇事的货运司机在发生车祸时根本就没有采取任何处理措施,直到撞车才醒悟过来,由于车辆自重大,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生还的可能性很小。

  为此,交警不得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能忘。

  据悉,目前浙江省对于营运客车有相关强制规定,营运客车单程行驶路段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但对于货运车辆则尚未有这方面的规定。

  高温天气还将持续,高速交警再次向广大货运交通参与者呼吁,希望他们通过典型案例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以起到警示作用;其次,对车况不良的车辆及时进行更新,注重安全性方面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保养维修;最后,特别建议车主在集卡车运输途中配备两名驾驶员,尽可能对运输时间进行调整;驾驶员在出现疲劳感的时候最好到相应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养精蓄锐后再行车。车上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比如清凉油,风油精和一些药品以起到一定的提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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