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苦等亡者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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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0:00 乌鲁木齐晚报 | |||||||||
7月13日,乌奎高速公路连发两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昨日,记者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石河子大队了解到,除死者努某尸体已被家人领回外,其余两具尸体虽于多家媒体刊发认尸启事,但至今仍无人认领。 据了解,无人认领的两具男尸中,一具年约40岁左右,身高1.65米,体态较瘦。上身穿一件灰色长袖外衣,下身着深蓝色长裤,脚穿迷彩胶鞋。于7月13日凌晨5时许在乌奎高
另一具为少数民族,年龄在30~35岁之间,身高1.70米,体态较胖。上身穿咖啡短袖T恤,下身着深蓝色竖条长裤。于同日晚23时许乘坐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努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在乌奎高速公路G312线4297公里路段玛纳斯立交桥以西1千米处与一辆小客车相撞,两人当场死亡。努某尸体已被家属领回。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的,须在地区(市)一级报纸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可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警方希望知情者或死者家属速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石河子大队取得联系领回尸体。联系人:马跟东、花丰。电话:0993-2620148。 责任编辑:李靖 作者:彭芳 实习生冶艳 通讯员魏向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