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假币万余元 判了徒刑九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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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2:4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8月2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胡富健)两广东高州籍人因持有、使用、出售假币11000元被判刑。今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犯持有、使用假币罪判处何德光有期徒刑9个月,以犯出售假币罪,判处程虹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处二被告人罚金人民币各20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德光于2006年3、4月份携带假币在台州市黄岩区使用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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