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工游 “穷”并快乐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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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4:34 法制晚报 | |||||||||||
昨晚,几名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在西单的一个地下通道内过夜 6名来自各地的中学生 在一家培训机构的组织下 展开了一次“艰辛”的社会体验
学生打工游 “穷”并快乐着 专家:这种体验从长期意义上未必有效 律师:让未满16岁的孩子打工属非法 今天上午8时50分,在西单地下通道过夜的6名中学生出发,徒步前往故宫。此前他们曾打工5天赚到来京路费。带队的河北某培训机构的杜老师表示,这是他们组织的一次社会体验。 打工体验 从卖报纸“起家” 昨天下午,记者在军事博物馆外见到了这6名学生和3名带队老师。 提起来北京的过程,来自邯郸的高二学生小杨十分自豪。 “我们的路费都是自己打工挣来的!”小杨说。 据小杨介绍,7月25日,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培训后,老师把他们6个人带到石家庄火车站就不再管了,之后大家各自找工作。 “第一天,我们发现招工的都要长期工,不要短期工。”小杨说,“第二天,我们向老师借了2.5元,进了10份报纸,卖掉后挣了2.5元,以后就靠这个赚钱。” 另外,这些学生还进了一批荧光棒,也很畅销。 小杨也承认,一开始“打工”并不顺利,报纸没人买,后来她改变吆喝的销售方式。 “报纸卖得好的最重要原因是‘嘴甜’。”小杨说。 杜老师告诉记者,实际上,并非每个学生都能这么顺利地打工,其间有的学生没领到工钱,有的人还被收破烂的骗走辛苦拾来的瓶子。 “有的学生最后赔得血本无归,连饭都吃不上,现在都跟老师打借条了,他们说要到北京打工挣钱再还上。”杜老师说。 流浪北京 馒头也可以这么好吃 当记者随学生们经过一家快餐厅时,来自张家口的高一学生小刘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店门。 “我现在多想吃个汉堡啊!”小刘随即又感慨道:“我以前汉堡都吃腻了。” “我们现在的餐费定额是每人每顿两元钱。”小杨说,“在家天天吃馒头,现在我才发现馒头这么好吃!现在我特别想吃我爸做的酱爆白菜。” 到了北京以后,因为物价问题,学生们吃得更差了,许多人都吃不饱。 昨晚,当学生们走到西单时,一场大雨让他们在地下通道里搭起了帐篷。 老师感受 他们有了很大改变 专家态度 从长期意义上不一定有效 这个暑期,学生吃苦锻炼的现象频频见诸报端。 对此,北京市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的宗春山先生认为,这种体验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很难说,从长期意义上不一定有效。 宗先生同时指出,用劳动作为一个反面来影响孩子,会有副作用。 “孩子在长大后很可能会出现逃避劳动的想法,变得好逸恶劳。”宗先生对记者说。 律师说法 培训机构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普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申冰认为,让未满16岁的孩子打工本身是非法的,至于睡地下通道和当游商也是违法行为,不能因为是所谓的培训就免除其法律责任。 “一旦在这期间出现法律问题,作为临时监护人的培训机构将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申律师说。文并摄/记者 梁千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