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职开始注销补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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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4:4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每名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 本报讯记者康建、王倩,通讯员戴秀文报道: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招生办获悉,2006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已于昨日开始进行注销、补录工作,至本月29日止,每名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
广州市招生办规定,要求参加补录的应届毕业生,凭2006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成绩证明到招生学校办理补录手续;无办理今年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往届生,凭户口簿及初中毕业证或结业证办理补录手续。注销和补录工作的时间安排为:8月1日,市招生办在广州招考网(网址:www.gzzk.com.cn)上公布中职学校补录计划;8月3日-29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学生)办理补录手续;8月12日-29日,已被录取要求放弃录取后参加补录的考生办理注销、补录手续。 按规定,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注册报到的,由录取学校在中招录取系统上进行注销其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已被职业类学校录取而要求放弃的考生、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的往届生等均可参加补录。每名学生只能注销、补录一次。招生学校以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补录学生。所有注销、补录的信息必须录入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以确保中招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对未办理升学报名手续要求参加补录的往届生,招生学校均还需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录入学生的基本信息数据,才能进行补录。对被补录的学生,市招生办不再发《录取通知书》。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