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男为逼情人离婚绑架情人幼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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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5: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22岁的陈某为一时冲动付出蹲监十年半的代价 本报讯记者牟春燕、通讯员陆丹报道:痴心男子为了让情人离婚而与自己生活,竟然绑架情人3岁的幼子!为了这一冲动的举动,22岁的陈某日前被白云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2岁的陈某是广东信宜市人,在白云区打工期间,认识了一间照相馆的女老板杨某(化名),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年轻的陈某十分认真,幻想着和杨某能够结婚永远在一起,而女老板却已有丈夫和一个未满3周岁的儿子,没有想过要抛弃家庭真正与杨某在一起。 今年元旦,陈某给杨某发了一条短信:“我要和你永远在一起,要永远日日夜夜在一起生活……”没有得到回应,陈某便来到了照相馆,当时只有杨某和儿子在家。陈某再一次提出让杨某离婚,杨某没有理睬。晚上10时多,陈某突然抱起杨某的儿子跑离照相馆。 迟迟不见陈某回来,杨某才觉得有点害怕。1月4日,杨某与陈某通上电话。为了骗出儿子的下落,杨某假意答应要和丈夫离婚,陈某这才告诉她,已经将其儿子带回信宜,并威胁杨某如果不离婚跟他结婚就杀死其儿。 杨某意识到问题严重,马上向丈夫坦白,二人报警,在警方的安排下,1月5日凌晨4时多,杨某打电话给陈某说已到信宜汽车站了,叫其去接。陈某兴奋地开摩托车过去,被警察抓获。警方随后在陈某家中找到杨的儿子。 陈某没有想到,自己的一时冲动之举,竟犯下了绑架罪。他在庭上称没有害杨某儿子的意思,只是想吓吓杨某让其跟自己在一起生活。 (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