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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老屋哥俩发生冲突 两家动起手老三被打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0:57 青岛新闻网

  

为争老屋哥俩发生冲突两家动起手老三被打伤
兄弟两家为了一处房产大打出手,老二的妻子跟儿子将老三夫妇打伤,老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昨天,市南区法院在湛山社区开庭审理此案。

  老三住老屋老二不乐意

  法庭上,坐在原告席上的高山(化名)和姜花(化名)夫妇情绪十分激动。姜花告
诉记者,1988年,她和高山结婚后,住在肥城路公公承租的一处房屋内。1996年,公公婆婆相继去世,房子的承租权转到了有精神病史的老大名下。

  此后,高山夫妇很自然地和大哥一起分享房子。但这引起了在外居住的老二高镇(化名)的不满,高镇先后两次将高山夫妇告上法庭,要求高山将大房间交还给大哥。

  两家动起手老三被打伤

  高山说,上次诉讼他同意了高镇的要求,把大房间腾给了大哥住。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此后的几年里,高镇不仅将儿子的户口迁到了老房,而且一再要求到老房居住。为此,高镇、高山兄弟俩多次发生冲突,结果高山在2000年9月被赶出了老房。

  去年,通过法院诉讼,高山被判决有居住权。今年4月当高山夫妇回到老房收拾房间时,再次与高镇的妻子和儿子发生打斗,高山和姜花都被打伤。高山忍无可忍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4000余元。

  庭审结束时,法官征求双方意见是否调解,高山坚决反对,法官表示将择日作出判决。

  休庭后,姜花一边哭着一边向旁听居民哭诉。大家你一言我一句地劝说姜花,不要光哭,要积极地搜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还是房子呀,一家人何必这样!”有居民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本报记者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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