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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地面下沉20厘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1:16 新晚报

  房主已无法居住物业承诺马上查看

  哈报网讯(实习生 赵力军 记者 黄青柏)香坊区珠江路72-2号5单元103室王大爷家地面下沉非常严重,已没法住了。

  1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这是一栋老楼,王大爷住的是一楼,有两个居室,其
中北屋12平方米,南屋17平方米。北屋地面整体下沉,地面中央下沉深度超过20厘米,墙边下沉深度也超过10厘米,墙角全是裂缝,有些地方能伸进去手,裂缝严重的地方用编织袋等杂物塞着。靠近西侧的位置有用水泥抹过的痕迹,整个地面裂缝几乎无处不在,密如蛛网,室内没有任何家具。南屋下沉面积接近一半,西北角尤其严重,下沉深度10多厘米,床和家具已搬到没有下沉的地方。

  王大爷无奈地说,他是某地质部门的退休职工,已在此居住20多年,1年以前发现家中两个居室的地面开始陆续下沉,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找到原单位的基建部门,却一直没找到人。他找到物业公司,物业工作人员却说不归他们管。

  王大爷说,他身体不好,走路走不了太远,不能多说话,现在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地面下沉没法住了,他非常担心发生意外,只好把北屋的东西都搬到南屋没有下沉的地方,空间异常拥挤,生活非常不方便。

  记者采访,黑龙江省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经理说,他马上派人去王家查看下沉原因。市房产住宅局物业处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王家地面不属于公共部位,应该归个人维护。但如果是因为房屋基础、主体结构等原因产生的下沉,房屋建设单位负有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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