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没去广东却在广东违法? 对方称可能是车被套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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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1:3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王萌 实习生湛慧)从未开车到过广东,却收到了来自广东省陆丰市的“交通违法告知书”。昨日,杨先生致电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方称可能是杨先生的车被套牌了。 两天前,杨先生收到一封来自“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交通违法告知书。“我从没有开车到过广东,怎么可能在那里有交通违法记录呢?”杨先生很纳闷。
“告知书”称,杨先生驾驶的“宝马”于7月19日15时11分,在陆丰市城西潭西路段因行驶速度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下,罚款150元,并扣3分。随信附寄的一份《交通违法处罚手续邮政代办指引》,还要求杨先生将罚款寄往陆丰市邮政局交通违法代办中心。 陆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位姓林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杨先生介绍的情况属实,那很有可能是车被套牌了。“被套牌的原因有很多种,比如有些是亲朋好友之间共用一个车牌,但大部分是在驾驶过程中被人看到后偷用了车牌。” 该工作人员建议杨先生将车的四张彩色照片,以及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尽快寄往陆丰市交警大队。如果套牌的车与杨先生的车属于同一款,则还需要杨先生到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开出当日的行驶时间证明。一旦证实杨先生的车并无违法行为,将会立即消除记录,并对套牌车辆进行追查。“陆丰市规定,将对抓获的套牌车辆进行销毁。”该工作人员说。 北京市海淀交通队执法站工作人员称,如果套牌车辆有违法行为,将由套牌车车主赔偿当事人经济损失,并交由公安局予以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