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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结果实行互认医院表示执行 患者欢迎但担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1:5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 实习生熊先军)昨日,本报关于自治区卫生厅出台的二级以上医院对部分医学检验、影像检验结果实行互认的报道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昨日在部分医院询问了一些患者,对这一措施,患者普遍表示了欢迎,但也有患者对医生能否自觉执行表示了担忧。而医院方面普遍表示,对卫生厅这一措施持支持态度,或者正在执行,或者正在积极制定实施方案。

  患者反应:执行得好能得到实惠

  重复检查增加患者医疗负担。2005年8月29日,本报记者就患者的呼声,做过一篇关于呼吁同级医院互认医学检查结果的报道。当时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的回答是,尚未考虑此事。但不到一年,卫生厅就出台了《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验、医学检验互认工作的实施意见》,表明我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群众呼声较大的问题还是比较关注的。

  昨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部,记者询问了几位就诊的患者。患者一致认为,卫生厅出台这样的政策用意是想减少患者看病时的检查费用,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这样既方便也省钱,要是执行得好,患者能够得到实惠。

  一位前来就诊的韦先生说:“我早就在期待有这样的政策出台了,对重复检查我有很深的感受。”因为他的一个朋友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先是在一家医院治疗,做了一些检查,效果不明显,就到另一家医院,结果又做了几乎相同的检查。如果检查结果能够互认,就可以省下几百元的检查费用。

  韦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知道这个消息还是从当天的报纸上获悉的。他说,这个措施是好的,关键还得看医院怎么操作了。“要是患者自己不知道这个政策,医生又不提醒,那这样的政策就成了一纸空文了。”他希望医生要按政策多多提醒患者。

  业内反应:有“画蛇添足”之嫌?

  在对待卫生厅下发的部分医学检查结果互认的问题上,记者昨日所走访的4家医院都表示坚决执行,但同时都有些看法。“这个措施是画蛇添足,给老百姓一个交待而已。”瑞康医院医务科一个资深科员告诉记者,这项措施没有出台前,医院也是这么做的,按循证医学的角度,不管患者在上一个医院做了什么检查,只要来到医院,医生都会再次诊断,如果患者的病情稳定,医生的检查和上个医院的检查的结果和诊断一致,是不会要求患者再次做检查的。

  据介绍,瑞康医院几年来一直就对同级医院的检查结果互认的。在广西民族医院,超过100元以上的医学检查,都要求医生告知患者,并签字同意才做的。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潘科长告诉记者,医院目前正在根据卫生厅的通知,制定说明和规定,同时也参照上海、浙江等地经验,看还能不能有别的可以互认的检查项目。

  行业影响:促使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检查结果互认的提出,选择了一个比较成熟的时机。”广西民族医院医务科陈科长认为,以前医院各自为政,都买了不少医学检查设备,尤其是南宁市几家大医院,医疗检验设备都不差,一些二级医院的设备也挺好,医学检验结果都比较准确。检查结果的互认,将有效避免一些重复检查,直接受益的是患者。同时,陈科长也认为,医学检验结果的互认,也可以促使各医院之间的交流,增加互信。

  “病情是不断变化的,根椐需要,做同样的检查也很正常。”陈科长称,从表面上来讲,避免一些价格较高的检查重复,会对医院收入造成影响,但实际上,检查结果互认后,患者对医院的选择,会把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排在前面,对于医院来说,也只能通过医疗水平和服务水平才能增加效益。编辑:王香菊作者:徐哲 熊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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