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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护具穿梭于危险场所如此轮滑 危险四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4:11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彬实习生王莎莎王晓强)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他在泉城广场游玩时被一个正在练习轮滑的儿童撞倒在地,所幸没有摔伤。记者在一些公共场所调查发现,轮滑一族实在让人揪心:很多练习者是儿童,有些孩子没有家长和教练看护就在广场等场所自行练习,不少练习者没有佩戴护具;练习者多在广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练习,有的人还在街道上穿梭滑行。

  日前记者在泉城广场看到,某轮滑俱乐部的十几名小会员在教练的指导下,一字排开,滑向四面八方。其中,最小的只有3岁,有几个人没有装备头盔、护膝等护具。在广场四周,还有些青少年在没有教练和家长的情况下练习轮滑,有些人由于技术不到家,横冲直撞,行人不得不给他们让路。在广场北边,一位十五六岁的女孩竟然穿着轮滑鞋遛狗。记者在超市里也看到了轮滑者的身影,一些儿童穿着轮滑鞋购物,有些技术不好的儿童在转弯处不得不求助于家长。一些人在广场练还不过瘾,回家时就穿着轮滑鞋在马路上穿梭。记者在洪楼广场和槐荫广场等场所也看到了类似情况。据各广场工作人员介绍,几乎每天都有很多人来练习轮滑。

  记者从齐鲁医院和济南市中心医院等几家医院了解到,近期隔三差五就有因轮滑摔伤前来就诊的儿童。记者在采访中随机询问了几名轮滑者,他们都表示,轮滑并不危险,摔倒也没什么事。

  轮滑者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共设施的损害。泉城广场有关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广场有些地方的栅栏和花草不同程度地因为轮滑受到了损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但是由于轮滑者人数众多,完全禁止难度很大。泉城广场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很无奈地告诉记者:“现在人太多了,想要完全禁止太难。前些天,我们对前来练习的轮滑者进行了集中教育,并对在广场轮滑的地点做了规定,禁止靠近易破损的公用设施进行轮滑运动。”

  齐鲁医院一位外科专家认为,经常穿着轮滑鞋会影响足弓、膝关节等部位的发育,并有可能造成关节疲劳性损伤,轮滑运动时间一般不宜太长。某俱乐部轮滑教练建议,孩子在学习轮滑时最好能有专业老师指导,运动时要戴上头盔、护膝等护具;不要到马路、超市等危险场所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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