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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市长质量奖奖金调高至3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17 深圳特区报

  进一步增强奖项辐射影响力

  市长质量奖奖金调高至300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舒瑜)记者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新修订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增强奖项的辐射影响力,充分体现政府政
策取向,提高奖项的引导和激励效果,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奖金由原来的50万元增至300万元。

  市长质量奖是一项与国际接轨、具有先进性和权威性,由深圳市政府设定的最高质量荣誉。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奖项评定将更为规范、严格。市长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每年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3家。

  据了解,今年的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不久前,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专家评定委员会召开审查会议,表决产生了两家候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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