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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名物”缘何常遭“抢注一族”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6:4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除“中央一套”外,曾被商家申请抢注为避孕套商标的还有“艺术人生”、“木子美”、“芙蓉姐姐”等,至于“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也没能逃脱成为避孕套“代言人”的命运。此外,“布什”被申请为尿不湿商标,“李宇春”与瓜子结缘……记者发现,这种奇特的抢注商标行为正愈演愈烈。在这些看似精明的“创意”面前,我国的商标注册变得非常尴尬。

  据悉,木子美在以“性”写作成名之后,就有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准备将“木子美”申请注册为避孕套商标。可不久,就有公司以3万元的价格,从申请人手中获得这份申请协议,欲将“木子美”注册成耗子药商标。而随着“神舟五号”飞船的顺利升空,宇航员杨利伟成为公众人物。一些商家瞄准这一“商机”,欲注册“杨利伟”商标。北京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不得已发表声明,称为维护杨利伟的形象,其肖像和签名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了商标注册。

  紧接着,又有人欲申请将“布什”注册为尿不湿商标,将“李连杰”、“姚明”、“斯琴格日乐”注册为酒类商标。不久前,我市一市民又申请将“李宇春”注册为瓜子商标……

  “抢注一族”抢注名人姓名为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注册不得与他人合法取得的在先权利相冲突”?记者得知,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目前国家商标局对姓名权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任何人包括名人姓名都可注册为商标。经过一年半的审查后,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即可通过初审。如在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能顺利注册。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累计总量已达422万件。因申请量巨大,国家商标局核准一个商标需花费2—4年时间。一旦名人姓名被抢注成功,若想通过合法程序争夺回来,也要相当长的时间。

  对此,不少法律专家表示,现行《商标法》存在漏洞,因为抢注他人姓名为商标,已侵犯了对方姓名权。我市也有法学学者提议,应将个人姓名作为本人的“在先权利”。除非取得在先权人的授权,不得将他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

  实习生沈彩萍南京日报记者殷骏

  (编辑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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