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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被撞一级伤残 父亲蓄发立志讨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要露滋 实习记者 王宜墨 实习生 王心)昨日上午10时许,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一个小男孩一动不动地躺在平板车上,他身上盖着一张毛毯,只露出一个大大的脑袋,耷拉的双手无力地蜷缩在一起,全身肿胀。在一旁的孩子父亲王飞蓄了半米的长发,他说:“想给孩子治病,可打了3年的官司,至今也没要到赔偿金,孩子的病治不好,我就不会剪掉头发。”

  据了解,2003年6月21日,王飞9岁的儿子小波被一辆汽车撞倒,后经鉴定,小波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属于国家一级伤残。2003年7月,西安市交管支队认定肇事司机吴刚等人应对事故负全责,但吴刚在赔偿了3万元医疗费后就再也没有露过面。王飞无奈之下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随后在2003年至2005年期间,王飞和妻子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被告无故多次缺席的情况下,法院先后作出判决,判令吴刚及汽车所有人胡鹏、梁理公等三被告赔偿小波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8万余元。但吴刚等人支付了2万元赔偿费后,就再无下文。

  2005年底,王飞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刚等三被告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0万元。2006年1月,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赔偿护理费、残疾赔偿金12万元的判决,王飞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院。

  昨日,又是一个开庭的日子,在吴刚等人仍未露面的情况下,法庭进行了一个小时的缺席审判。庭审后,小波的妈妈抑制不住悲痛的情绪,在法院门口向路人诉说遭遇,王飞把手中的审判书一遍遍拿给路人看。一旁,躺在平板车上的孩子不时地抽搐着。

  据了解,小波的病情还在不断恶化,如果再不能得到有效治疗,将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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