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因水灾受伤 保险也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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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9:03 千华网 | |||||||||
千山晚报消息 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推出的新版旅行社责任险登陆国内部分城市,自然灾害等非旅行社过错造成的游客伤亡被列入保障范围。记者昨日从人保财险鞍山分公司了解到,目前新条款已经“抵达”鞍山,但在鞍执行的具体费率还没有确定。 据了解,原来的旅行社责任险条款规定,只有因旅行社过错给游客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才予以理赔,非旅行社过错给游客带来的损失不在理赔范畴之内。但人
有报道称,由于新版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扩大、保障金额提高,旅行社投保新版旅行社责任险的保费可能也会相应提高。就此,人保财险鞍山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由于旅行社经营水平和规模不同,新的旅行社责任险设置了差异化的费率系数,鞍山执行的费率还没有确定,但在费率确定上会考虑鞍山旅行社的现状。 记者从鞍山几家旅行社了解到,旅行社责任险是由旅行社购买的,购买原来的旅行社责任险,每年的费用大约5000多元,如果每年报名出游人数为1000人次,每人次的费用仅为5元,而事实上,大多数旅行社每年办理的出游人数都不只1000人,因此,旅行社责任险费率的调整对游客的支出影响并不大。但仍有旅行社负责人表示,目前旅行社利润很薄,出于成本考虑,新的旅行社责任险面市后如果费率提高,他们可能仍购买老品种。也有旅行社工作人员表示,旅行社责任险一旦出险,理赔比较麻烦,比如,散客出事后,游客报名的旅行社和旅游地接旅行社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他们鼓励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险。不过,有消费者表示,在团费价格相同的前提下,他们当然更愿意在旅行社责任险保障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出游。 (记者 杨琳) | |||||||||